第三者一定是一個罪大惡極的人?必須要討伐他不可?
前一陣子,身邊有一友人跟他的女朋友分手了。分手原因,簡單來說是因為兩者見面的機會不多,而女方有一次去旅行認識到另外一人(C君),而女方因某些原因就最後跟我友人分手了。
在一開始的時候,我跟友人都十分不喜歡這個第三者,始終他拆掉他跟女朋友好幾年的感情。
可是當繼續談下去的時候,女方當對那第三者有感覺的時候,她曾對我朋友說:「C君曾經叫我返回你的身邊!」
在那一刻,我朋友當然很難相信:你拆散了我這段感情,你還在說什麼話?這樣的話到你說麼?
可是,我卻有另外一番的見解。喜歡一個人不是要使她在你身邊,和她永遠在一起,而是令她可以得到最好的東西,讓一個最好的人去照料她。想辦法令她最開心就是體現愛她的表現吧!我相信C君這樣做,是真的希望她能夠回到我朋友身邊,始終他們倆已經有一段時間在一起了。她有什麼需要的也許我朋友方知道最多。
就算不是的,這也可以是一個很好的理由去解釋、令自己開心些吧!第三者有時都可能會有偉大的表現呢!
在中秋節前夕,本人希望各位有情人團團圓圓,單身的快快找到上天給你的另外一半!
下一回:致妳:回去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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